1月29日上午,广丰区人民医院接收到突发脑出血的一位35岁女性患者,经ICU全力抢救,确定为脑死亡病例。该院在征得家属同意后,通知了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器官移植协调员及区红十字会。在南大二附院协调员、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及区人民医院医生与护士共同解说下,患者父母表示愿意捐献出女儿的器官。他们认为,当医学无法挽救女儿生命的时候,让她的器官活在别人的身上,也是一种生命的延续。随后,患者父亲代表家属与区红十字会签署了《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》等法律文书,同意捐献一肝二肾双眼角膜。1月30日下午3时左右,患者生命体征消失。南大二附院专家及医护人员经过庄严的遗体告别仪式后,实施器官组织获取手术。本次捐献将挽救三名濒危病人,并可以使二名盲障者重见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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